【圆明网】女企业家、律师、资深钢琴教师、公司高管、白领……这些社会精英,只为一句真心话“法轮大法好”,二零一一年以来,相继遭广州法院非法判刑。事实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起,广州市法院系统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已逾百人。早已引发各界公愤的腐败司法,十余年来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工具,愈来腐烂不堪。
女企业家一家四人身陷囹圄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九点,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第二刑事法庭非法庭审遭绑架近一年的女企业家王海红。法庭规定:只许王的母亲和丈夫二人旁听,其他亲属一律不得入内。此时,王海红已被天河区看守所迫害的行走困难。
王海红 |
广州市人大代表、女企业家王海红,四十四岁,蒙古国归国华侨,家住广州市天河区暨南花园。
亚运召开前的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晚,在王海红的大弟王志宏的住处(广州市骏景花园骏霖轩),王志宏、王志强(王海红的小弟)和他们的母亲以及王志刚夫妇(未修炼法轮功)遭绑架,四台手提电脑、一台掌上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遭抢劫。同时,王海英(王海红的妹妹)也在河南省洛阳市被中共警察绑架。
第二天,他们的家属去天园派出所要人,派出所不许见人、不许在所内停留,更将家属赶走。他们被非法关押将近二十四小时都未进食,派出所也不买食物给他们吃,最后,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将家属自己买的食物给他们吃。第二日晚,王志刚夫妇才被放回。
八月二十七日,有位身份不明的人致电王海红说在黄埔区召开人大代表会议,叫其前去,王海红去了之后很晚未归,家人致电来电处说要报警,里面的人才交代说王海红在天河区“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处,王海红的公司也遭到非法搜查,警察搜走写给市领导的信十三封及电脑等物品。
后,王志强(其妻子马上要分娩)和其母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其母已回家;王海红、王志宏、王海英分别遭非法批捕。
二零一一年七月初,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高姓警察,突然归还王志刚在搜家时被抢走的电脑,恐怕电脑已被动了手脚。
七月十四日(即王海红遭非法庭审前一天),广州天河区天园街派出所唐姓警察同其二位领导突访王志洪家,对其妻子说:走访,看看你们家中有什么困难没有。王志洪亲属质问:超期关押王志洪已违法,何时放人?唐答:人不是我们抓的。这是法院的事。你也知道法轮功是有专门的部门管的。
正义律师再蒙冤狱 七旬老母斥法庭给法律蒙羞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下午,在第二次非法庭审中,朱宇飙律师遭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诬判二年。朱宇飙的母亲当庭斥责所谓“法官”受“六一零”控制,违法乱判,给法律蒙羞。法官无言以对。朱宇飙现被劫持在广东省北江监狱遭受迫害。
朱宇飙律师 |
在所谓“法庭”上,朱宇飙律师没有穿囚服,而是穿着自己的便衣,他从被绑架到看守所至今一直不穿囚服,抗议非法迫害。
非法宣判刚一落音,朱宇飙七十多岁的母亲厉声质问审判长邹世发:“你身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制服,却被非法、乱法组织‘六一零’所控制。我儿子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合法,信仰法轮大法合法,你的所作所为给法律蒙羞,破坏了和谐社会,给国家造成诸多不安全因素……今天的舞台是我们的,你是被告,我们是原告!全世界都在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你听不见吗?!”邹世发无言以对。邹世发和“公诉人”海珠区检察院的陈心敏多次听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然而在中共的操控下,还是自己选择了迫害。他们读完所谓判决书后,不敢面对朱母的责问和劝善,匆匆溜走。
对这第二次非法庭审,海珠区法院显得十分心虚,邪恶招术层出不穷。首先此次开庭时间,超期近三个月;其二是通知时间匆忙,下午两点三十分非法开庭,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才通知家属;其三是故意选择在辩护律师没空的情况下开庭,辩护律师再三申请改在十四日或延后,法院不准,造成没有辩护律师到场的情况下开庭;其四,整个法庭除朱宇飙母亲外,全是警服人员,完全不公开审理。
而在海珠区法院第一次庭审时,“六一零”还导演了一出丑剧。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对朱宇飙非法庭审这一天,朱宇飙的母亲还未动身,居委会、街道、“六一零”等单位来了十多人,说可以带朱宇飙律师的母亲进法庭。老人信以为真,就上了他们的车。在车上,这伙人装模作样地联系法院,结果说无旁听证,不能进法庭,并以此为借口把车开到很远的地方请老人去“喝茶”。当然,喝茶是假,软禁是真,光茶桌上就有十个人。在老人的强烈要求下,这伙人看看折腾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明知到了法院,庭审也就结束了,所以才放了老人。致使老人没能旁听开庭。同时,非法开庭时,法庭旁听席上全部坐满了中共安排的人员,意思是其他人即使能来旁听也没有位置了。这种流氓地痞做法,大概只有中共才能做出来,这也证明了中共的虚弱。
在此案中,朱母为朱宇飙请了两位辩护律师,但一位在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的干涉下被迫退出,另一位竟莫名其妙地“被失踪”了。中共法律规定:家属、亲人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因此朱宇飙的母亲决定亲自为儿子辩护。但中共当局以朱母是法轮功学员为由,拒绝其作为朱宇飙诉讼代理人出庭并不准旁听。
这次枉法裁判,到是在判决书上处处提到朱宇飙律师收集的资料中写的“天灭中共恶党,退党团队保平安”,也明确的注明了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我国刑法未明确规定修炼法轮功是有罪,因此审判朱宇飙不具备合法性。朱宇飙律师拒绝在所谓的法律文书上签字,并提出上诉。
朱宇飙律师一九九四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后读在职研究生,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朱宇飙维护人权,办案不随波逐流,不为名利而做,报纸曾两次报道他的事迹。他曾为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立案三起,进行法庭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令中共法庭大为尴尬、震惊。却于二零零七年被中共冠以“反革命”罪名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朱宇飙律师在其住所再遭绑架。朱宇飙律师只是家中有订书机、打印机,“六一零”、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等却以荒唐的“预备作案”为由阴谋构陷朱宇飙。期间,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二次因证据不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但“六一零”却迟迟不放人,并操纵法院将其非法判刑二年,劫持至广东省北江监狱继续迫害。
资深钢琴教师第九次遭绑架
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广州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资深钢琴教师徐明遭广州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
徐明女士 |
徐明女士,一九五六年出生于一个音乐世家,父母都是武汉音乐学院高级钢琴教授。徐明任教于广州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以“真、善、忍”律己,德艺双馨,是当今“教育市场化”中难得的一泓清流,以致有学生慕名报考该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坚守信仰的徐明多次遭绑架、非法关押、强制洗脑,并被学院停职、停课,被执意安排到文印室打杂,很长一段时间每月给极少的工资。学生曾联名请愿要求徐明老师继续教学。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上午,徐明在荔湾区多宝路向世人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人构陷,第九次遭绑架。当晚,多宝街派出所及龙津街派出所(徐明居住地派出所)十几人挟持着戴着手铐的徐明,到其荔湾区光复北路她的家中非法抄家至深夜,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产。
前公司高管被诬判五年
二零一一年六月,在家属和律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前公司高管徐智银遭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的所谓“法官”梁皓诬判五年。徐智银当庭提出上诉,要求无罪释放。
徐智银 |
徐智银,男,四十四岁,家住广州市天河北六六三号广东省机械研究所。北京军区特种部队退役,曾任某知名物流公司副总经理。徐智银为人忠厚,善良无私,于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平时总是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他原本身体多病,炼功后全身病痛奇迹般消失了。在他工作职位的前几任员工每月报销都超过正常数额的几千到一万多,而他接任此职务后,从不贪图便宜。他踏踏实实的人品很快得到公司上下人的认可,很多人遇到矛盾时都请他来主持公道,知道他有信仰,人品好,处事公正,很快就从一个普通的部门负责人升任公司副总经理。
这样一个好人,只因他信仰“真、善、忍”,遭中共警察骚扰,致使他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晚,徐智银外出时被广州天河区国保大队绑架。绑架他的同时,天河国保、“六一零”还抢走他家大量贵重私人物品(包括钻石戒指、玉坠),现金等,不开具任何清单,也不告知家人徐智银被关在何处,后家人四处奔走询问查询,才知道他被关在天河看守所。
徐智银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开始在看守所不穿囚服,被戴镣,至五月五日才解除,一个多月的戴镣使其身体瘦了很多。
徐智银曾于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五年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而被分别非法劳教一年和非法关押三个月。在四川的劳教所,因不放弃信仰被威胁送到高温四、五十度的砖窑里去烤。
白领遭非法庭审 绝食抗议
据悉,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前中国移动公司员工李冠平遭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非法庭审。
李冠平,女,三十三岁,大学毕业,广东茂名人,曾在中国移动公司珠海分公司工作。她热爱工作,对顾客热情周到。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七年期间,李冠平的姐姐遭所谓的“广东省法制教育所”(实为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黑监狱,设在佛山市三水区)劫持迫害,她去探望姐姐时没有配合中共给姐姐施压,结果惹恼珠海“六一零”,单位受胁迫,在合同期满时不给其续签劳务合同。李冠平看清了中共对法轮功的野蛮迫害,感动于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和大法的美好,义无反顾地走进大法修炼的行列中来了。
广州亚运会前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学员和异见人士。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早晨,恶警闯入李冠平居住处,非法抄家,搜走了电脑、法轮功书籍、神韵光盘等等私人物品,并于当天下午将李冠平劫持到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非法拘押。
李冠平被绑架后,有一段时间下落不明。中共害怕其家人去要人,放出风声说已将其转送至劳教所,企图利用中国法律黑洞——劳教制度堵住正义力量利用法律救人的渠道。为了寻找李冠平的下落,广州法轮功学员不懈努力,终于通过正义人士的帮助,证实李冠平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
为抵制邪恶的迫害,李冠平在看守所绝食。有消息说她是被看守所用轮椅拉去南方三医院强制灌食的。
中共以法律之名行迫害之实
中共之迫害法轮功,天怒人怨、人神共愤。
中共以法律之名行迫害之实,书写了中国司法史上最肮脏的一页,法律的尊严被践踏殆尽。然而,正义从来都不是由中共来定义的。
自二零零四年年底大纪元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以来,公开声明退出中共及其附属组织少先队、共青团的“三退”大潮席卷神州大地,迄今“三退”已超过一亿人。
而在国际上,仅从司法方面来说,自二零零一年美国法院判决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有罪以来,多国法院都在根据法治原则和国际人权法等,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案件进行审理。尤其,二零零九年年底,西班牙、阿根廷等国法院相继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若干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共在迫害中必然解体。而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广州法院系统,必将受到清算。清算之日,即是羊城重拾法律尊严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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